![]()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道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川交公路[2000]2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12-21 | 生效日期:2000-12-21 |
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省道(S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立项请示》(达市府函(200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道(S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改建段长61.2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总投资控制有8131万元以内,其中:无偿部分投入为5132万元;有偿部分商请银行贷款3000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该项目按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立项,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该项目建成后要求收费年限控制在10年以内,收费标准控制在0.15元/吨.公里,全线设收费站1个。
希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抓紧施工,确保标准和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达州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工程决算、贷款、交通量等情况,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站点设置、人员配备方案,报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后实施收费。
在建设期间,不得擅自设卡收费。
四川省其他机构
2000年12月2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