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夏所、君合所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注协理字[2000]3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12-25 生效日期:2016-12-11
 

深圳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收悉。经2000年12月14日召开的二届注册委员会十次会议审核和2000年12月15日召开的二届理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深圳华夏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龙华办事处,负责人为张存福;同意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宝安办事处,负责人为祁进忠。  
  各所办事处均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由总部统一出具业务报告、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人事管理,不得有独立业务章和公章;负责人或办公地点变更须及时报告市注协。  
  请于本文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注协领取《分支机构许可证》。  

  此复。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0年12月2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