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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问题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证监机构字[2001]187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 | |
发文日期:2001-09-19 | 生效日期:2001-09-19 |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送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实施预案的函》(陕政函[2001]2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所属国债服务部转制为证券营业部,需由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我会审批。
二、请通知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证券经纪公司的筹建申请材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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