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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运城市招考中心增收考试报名费请示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晋价费字[2001]25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9-19 生效日期:2001-09-19
 

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增收招生考试报名费的请示”收悉。由于运城离太原距离较远,组织考试活动所需运杂费用和差旅费用较大,对高考执行全省统一报名考务费标准确有困难,经研究决定,对运城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由原每生60元调整为每生63元,中考报名费由每生50元调整为每生53元。
  你中心收到文件后,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接受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其他机构
2001年09月1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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