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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人考中心函[2001]71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9-1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
  为做好2001年全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试卷客观题部分的阅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考试管理部门参加客观题的机读阅卷工作。评分软件将于9月25日下发,请各地按有关要求做好机读及评分工作。

  二、试卷主观题部分的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进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和资产评估考试管理部门各派一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于9月24-27日将各考试科目的答题纸按规定封装运送至接卷地点(试卷和答题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规定期限封存),并同时报送报名信息软盘。报名信息软盘的内容是今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信息库PGBM.DBF(一式两份,载于不同的磁盘,以防无法读出)。各地要保证报名库中考生姓名与考号、档案号对应无误。阅卷点进行成绩录入时只按各科考号录入,不按姓名录入。
  2、接卷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宝新园22楼。
  联系电话(010)68318866转
  (010)68721166-5305、5308
  联系人:周振国、孙宇光
  3、各地接到通知后,提前办理进京证明。并在9月20日前将送卷时间、人员传真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二部。传真:(010)68703197。

  三、各科主观题的成绩软盘将于10月25日返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收到成绩软盘后,要及时将主、客观题成绩合成,并按时间要求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四、9月21日至23日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和资产评估考试管理部门要共同安排好本地的考试巡考,做好今年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

  五、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当年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宣传录像和文字报道收集存档工作。

  六、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为9月21日13:00至9月23日17:00。值班电话分别为: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010)6770043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010)68703197
  (010)68721166转5305、5308

人事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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