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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粮食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小麦调拨价格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青价农[2001]14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8-08 生效日期:2001-08-08
 

各市、城阳、崂山、黄岛区物价局、财政局、粮食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青政办传字[2001]2号)精神,现将2001年度城阳、崂山、黄岛区的定购小麦调拨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拨价格及调拨经营费用。市辖各市按计划调入城阳、崂山、黄岛区的三等及三等以上混合麦的调拨价格为每50公斤55元,另加调拨经营费用5元。调拨价为调出地车板交货价。

  二、调拨时间。由于调拨数量较少,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调拨计划,逾期缓调费用由双方协商。

  三、定购粮调拨中的损耗负担、责任划分事宜仍按青价农(1998)235号文件执行。

青岛市其他机构
2001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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