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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沪税流[2001]31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1-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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