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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会[2001]10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1-01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01年01月0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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