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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节录)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行[2001]1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1-01 生效日期:2016-12-11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1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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