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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环保产业协会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筑价收字[2001]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9-03 生效日期:2001-09-01
 

贵阳市环保产业协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证的报告》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及情况介绍,对你会要求收取的费用标准批复如下:

  一、优秀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费:350元/个(含奖牌、证书工本费、考察费、评审费、交通费);
  二、咨询费  1、技术咨询:一般技术、成熟产品1000元/个(含资料审查费、考察检验费);新技术、新产品2000元/个(含资料审查费、考察检验费)。
  2、信息咨询:50元/次。
  以上收费标准从二00一年九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你单位须按照自愿原则开展上述工作,并将在试行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接此批复后,到物价部门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贵阳市其他机构
200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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