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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落实2000年度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签约工作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 文 号:冀会协函[2001]第21号 | 发文机关: | |
| 发文日期:2001-01-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会计师事务所:
今年是落实国有企业“先审后报”制度的第一年。目前,2000年度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事务所上报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情况,国有企业审计覆盖面比去年有所扩展,“先审后报”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统计结果看,仍有一部分国有企业(名单附后)没有与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
为进一步落实好“先审后报”制度,请各事务所接此通知后,对本所2000年度国有企业审计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并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未能与有关企业签约的原因连同与企业(指未签约企业名单中所列企业)签定的业务约定书于4月28日前报省注协。
附件:未签约国有企业名单(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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