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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奎政办发[2006]3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7-21 | 生效日期:2006-07-21 |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流、物流、车辆及驾驶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号)和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市活动为切入点,广泛宣传,抓好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交通设施不断完善,交通秩序保持畅通,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事故有效减少。
具体工作目标: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分工、协作机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严重堵塞现象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和市、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五进” 宣传扎实深入开展,群众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守法率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避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新军 奎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 军 奎屯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胡 兵 奎屯市委常委、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黄海洲 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 萍 奎屯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吕 超 奎屯市教育局局长
王素梅 奎屯市财政局局长
丁红军 奎屯市规划局局长
栾 杰 奎屯市环保局局长
王国顺 奎屯市统计局局长
栗 叶 奎屯市卫生局局长
李长清 奎屯市交通局局长
张建国 奎屯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发森 奎屯市工商局局长
华志康 奎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小平 奎屯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康 军 奎屯市文明办主任
代瑞芝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良刚 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全荣 奎屯市团结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必乾 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民江 奎屯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阿克马力 奎屯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新奎 奎屯市经贸委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先学 奎屯市社区办公室副主任
唐洪智 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永春 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每季度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阿克马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新奎、唐洪智同志兼任。
四、实施范围
奎屯市区、开发区、天北新区、开干齐乡、131团。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目标
1、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专家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2006年7月30日前编制完成奎屯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自治区、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奎屯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做好迎接自治区、自治州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市安监局、建设局、规划局配合)
2、分析研究开发区、天北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今后道路交通安全趋势,于2006年7月30日前编制完成开发区、天北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辖区各单位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奖惩,每季度和年终向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开发区、天北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3、分析研究开干齐乡、131团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今后道路交通安全趋势,于2006年7月30日前编制完成开干齐乡、131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乡村、团场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和客运班线、营运计划,明确村委会和连队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督促指导村委会、连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奖惩,每季度和年终向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开干齐乡人民政府、131团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配合)
4、制定并组织实施奎屯市公共交通发展计划和客运班线营运计划,鼓励、支持国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农村客运。(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配合)
(二)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1、制定奎屯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办好广播电台“交通之声”栏目,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广电局配合)
2、制定并实施开发区、天北新区、开干齐乡、131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开发区管委会、天北新区管委会、开干齐乡、131团负责)
3、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写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材料》。(市司法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教育局配合)
4、在各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教学中增设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评定;健全“小黄帽”路队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演讲及作文、绘画比赛等活动。(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配合)
5、在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的单位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以及志愿人员对非机动车、行人穿越车行道进行劝导、教育和纠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民政局配合)
6、在车管所业务大厅、驾驶人员考试场所、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窗口展出、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市中心区域展出宣传挂图,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成册并向社会提供。(市公安局负责)
7、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客运和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和考核机制。(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8、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资金,单列交通安全宣传经费预算。(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天北新区、开干齐乡、131团负责)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加强对天北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管理,抓好天北新区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天北新区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员台帐,严肃查处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行为。(天北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农林水牧局配合)
2、对超速车辆、违法载人货车、超员客运车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开展专项整治,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曝光;积极开展停车秩序整顿,清除占用人行道及对交通和市容环境影响较大的占路停车场,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的管理,组织交通协勤员或志愿人员协助维护路口、路段交通秩序。(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配合)
3、积极开展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货车绕行乡村公路等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线上的禁行标志设置率达到100%,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的检验率达到100%;严格客运线路管理,建立乘客举报制度。(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4、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确保市区百辆汽车停车位数达到10个/百辆以上,社会停车场利用率达到95%以上,道路规范化停车率达到95%以上;运用多种方式筹资建设大型公用停车场或社会停车场,鼓励企业投资和经营公共停车场,科学利用大型公共设施、商业网点、居民社区周边道路资源设置临时停车位,凡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区等必须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对占用、挖掘道路进行严格审批。(市建设局负责)
5、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线路的管理和农机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市农林水牧局负责)
6、制定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形成医疗急救网络,避免延误危重伤员的救治,努力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市卫生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保险公司配合)
(四)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
1、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于2006年7月底前增设对驾驶人员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及考试内容;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
2、认真做好对机动车考试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考核、评定等级工作,严把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准入关,严格农机车辆驾驶人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把好上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做好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对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进行定期检验和审验,严格查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状况。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员管理系统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市农林水牧局、交通局配合)
3、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坚决依法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4、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及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及台帐,禁止使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1、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加强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强玛纳斯街、团结街、北京路、乌鲁木齐路、南环路、伊犁路的冬季清雪工作,对损坏的道路路面、交通标志、护栏等进行修复和维修,以保证道路路面和相关的交通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市建设局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2、对市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制定并实施调整、设置方案,做到科学、合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科学设置主干道路和部分路口人行横道,做好夜间限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在市区增设交通信号灯7处,在原有16处电子警察监控点处增加电子监控抓拍功能,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力争道路标线施划率达到90%.完成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交通标志设置方案和校园周边交通标志设置方案,年内实现市区所有灯控路口右转弯机动车辆在红灯期间禁止通行。
(市公安局负责,市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配合)
六、考核评价
开发区、天北新区、开干乡、131团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上报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自治区、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对在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片管理。开发区、天北新区、开干齐乡、131团要加强对辖区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要针对当前奎屯市交通管理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齐抓共管,共同改善奎屯市交通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奎屯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自检自查,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四)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创建平安畅通市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中要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起一套管理制度。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加强考核,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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