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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财外[2001]9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8-26 生效日期:2001-08-26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广东省财政厅
200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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