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合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核定合肥市老年公寓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合价行费[2001]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1-01 生效日期:2001-01-01
 

合肥市民政局:
  老年公寓《关于合肥市老年公寓特护区收费标准的请示》悉。市物价局、财政局合价行费字(1998)91号批准老年公寓的床位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现结合老年公寓运行实际,经研究老年公寓床位收费标准如下:

  一、老年公寓普通床位费收费标准仍执行合价行费字(1998)9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二、要求特护人员,实行不同服务,不同收费的原则,优质优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们审核报物价局、财政局备案。

合肥市其他机构
2001年01月0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