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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2002年税收征缴入库问题的紧急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石国税函[2002]第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1-0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2002年税收征缴入库问题的紧急通知》(冀财预[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1月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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