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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公告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02]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1-01 生效日期:2016-12-11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2002年9月13日至15日举行。现将本市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申请报名,请在2002年3月31日前与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北京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六楼,邮编100081,电话010-68721166-2002)。

  二、报名办法
  报名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报考部分科目。去年已报名的老考生报名请带报名用IC卡,新报名考生应出示学历或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交报名点查验。新老考生报名均需携带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用于扫描制作准考证和培训卡),交纳报名费10元和按科交纳考务费每门40元。

  三、考试科目、范围、方式、时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2002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请考生准备2B铅笔、塑料橡皮、卷笔刀),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考试时间为9/13日下午2:00-5:00审计,  9/14日上午9:00-11:30税法,下午2:00-5:30会计,9/15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02年3月7日-3月29日(周一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定西路1118号三楼(近延安西路、武夷路)(交通:71.127.121.936.96路)。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02年9月6日-9月13日(周一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在定西路1118号领证;参加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举办考前培训的考生由培训班统一代领。

  六、免试条件
  2001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即审计、统计、经济)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向报名点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留下复印件)和具备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填写《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其余科目仍需按规定参加考试。

  七、考试用书和考前辅导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2年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规定,统一订购考试用书。
  为帮助考生复习,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多年从事CPA考前辅导、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为CPA考生提供考前培训,培训班报名地点在定西路1118号,需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的同时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培养会计人才,确保培训质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将对考前培训班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54655996、54679568-16041。
  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考试命题专家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和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八、考试成绩合格和有效期
  试卷由全国集中组织评阅,考试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在取得单科成绩后的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免试已合格的科目。2002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1998年。全科合格者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考试成绩约在12月下旬通知考生,中注协网址www.cicpa.org.cn同时公布。
  需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成绩核查、入会办法等事宜的,考生可通过常年声讯电话16882235进行查询。有关报名中疑难问题可打62134079、63767321、63763093咨询。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02年01月0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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