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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会[2001]17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1-04 生效日期:2016-12-11
 

  为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之间出售资产等会计处理,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02年1月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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