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执行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勘丈和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房地资权[2002]007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1-31 | 生效日期:2002-01-31 |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产登记处、房地产测绘中心: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于2001年12月30日复函我局《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勘丈和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沪价商[2001]042号、沪财预[2001]113号)对本市房地产登记、勘丈和资料查阅收费等项目作了适当归并和调整。现作如下通知:
1、凡于2002年2月1日起受理的项目按本收费标准执行;
2、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报市局权籍处。
附件: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勘丈和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2年1月3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