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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等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经贸贸易[2001]1208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1-11-27 | 生效日期:2001-11-27 |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各地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推荐了一批“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经研究,决定分期分批开展“三绿工程”百家企业试点工作,先确定大连等4个城市和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等37家企业作为第一批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目的和原则
开展“三绿工程”试点,是八部门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绿工程”工作,摸索经验,指导全面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试点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从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二是研究采取相关的配套扶持措施,为建立流通和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三是重点抓好肉、菜商品卫生质量,逐步扩大到其它食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本地试点活动,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试点工作的内容
试点工作应紧紧围绕《意见》中提出的新时期“三绿工程”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进行。
(一)绿色市场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试点的批发和零售市场要配备食品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食品卫生检测,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立食品检测发布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
2.要加强质量管理,应用现代技术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台账和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严把市场关,确保所经营食品安全、卫生;
3.加强市场硬件建设,按环保要求改善环境,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应配备冷藏设施,经营鲜活食品的零售店应配备保鲜设施;
4.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提高生鲜食品在便民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中的销售比重,加快建立安全卫生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专区、专卖店。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推行竞拍方式和电子结算。
(二)绿色加工生产线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生产加工原料要安全、无污染、无公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生产工艺流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生产条件应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卫生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经常对生产环节和操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生产要符合环保要求。
(三)绿色通道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蔬菜绿色通道试点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确保畅通;
2.改进食品运输方式,鲜活食品运输要采取保鲜措施,严防变质和二次污染。提倡公路运输的白条肉进行吊挂、封闭,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蔬菜运输采取保鲜措施;
3.建立食品运输源头检测制度,对有害物超标的食品不得运输,严把运输关;
4.实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开展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大力治理“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输成本。
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全国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试点的日常工作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承担。目前,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正在研究制定《“三绿工程”试点单位管理办法》,规范试点工作,明确企业试点有关审核及验收的标准。
地方试点工作由地方有关部门负责。
(二)要督促试点城市和企业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试点工作,促进本地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不断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广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
试点城市和企业要加强与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及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试点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1年11月底以前)。试点城市和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方案;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召开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01年12月-2003年6月)。试点城市和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探索,创造性地搞好试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3年下半年)。对达到试点要求的企业,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组织审核、验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抓好本地区试点工作,把形式多样的“食品放心工程”纳入“三绿工程”中,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保障食品卫生质量。
财政部
铁道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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