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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平远街至文山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云计收费函[2002]3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2-22 生效日期:2002-02-22
 

文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平文路公路设置收费站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文政发[2001]190号)收悉。平远街至文山二级公路是省道主干线(S210)平船公路的一段,是通往国家级口岸天保直至越南的主要通道,是文山、马关、麻粟坡、西畴四县通往省城昆明的必经之路。该公路全长68公里,设计为一般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1996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2000年9月完工,10月试通车,2001年2月12日通过了省交通厅组织的交工验收。省、州两级共投资25116.16万元,其中省交通厅贷款4000万元,文山州交通局贷款3000万元,符合《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还贷型收费公路条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在K9+300米处和K59+450米处设立回龙、天生桥两个收费站,回龙站收取平远街至马塘44公里的通行费,天生桥站收取马塘至文山24公里的通行费。通行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从2002年3月1日起至2003年2月28日止。请在收费试行期满前两个月,将试行工作总结、交通车流量调查等资料一并上报,以便及时制定正式标准,确定收费期限。具体试行标准详见附件。收费单位应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入分配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其他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平远街至文山二级公路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略)

云南省其他机构
200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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