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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刊入《中国商务指南》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2]43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2-03-15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重庆、辽宁、湖北、浙江、山西、黑龙江、各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往来不断增加的需要,应海内外部分工商界人士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会员单位的建议和要求,经商定,我会将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在《中国商务指南》2002年版中,开辟专栏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行业内部分执业机构进行介绍和宣传。

  《中国商务指南》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专用对外宣传品,也是中央外宣办的外宣材料之一。指南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内容涉及中国的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等多个方面,其英文版发送世界各地,中文版主要面向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各国发行(具体发行范围见附件),自1996年按年编辑出版以来,一直受到海内外工商界人士的广泛欢迎。指南2001年版曾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作过专门介绍,该书在向国内外贸易促进机构、工商组织及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等重大活动中发行后,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和好评。

  2002年,第四界世界贸易大会、中欧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商贸活动将相继在我国举行。为在这一系列重要会议和行业有关活动中充分展示行业形象,请各地协会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宣传工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当地不同行业的执业机构中,推荐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各2至3家,报中注协审定后刊入《中国商务指南》。刊入方式分两种:

  一、专版介绍。提供国际标准A4彩色专版,由执业机构自行组织或设计刊入内容(含图片、图表、中文介绍等),每家执业机构仅限一版,每版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0元。

  二、联合推介。免费刊入各地协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等,以及其它被推荐不作专版介绍执业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请各地协会(中心)于2002年3月25日前,将协会简介及被推荐执业机构的有关材料报送我会,需作专版介绍的执业机构,直接将工本费汇至中国商务指南编辑部。

  联系人:吴文军 联系电话:010-68721166-5507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商务指南编辑部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0183584710001

附件:《中国商务指南(中英文版)》发行范围

  一、国外发行
  (1)通过中国贸促会驻香港和海外代表处(16个)对外发行
香港、日本、韩国、阿联酋、美国(2个)、加拿大、墨西哥、多米尼加、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俄罗斯
  (2)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发行
  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等
  (3)通过外国(地区)贸易促进机构发行
  日本贸易振兴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香港贸易发展局、新加坡贸易发展局、英国贸易发展局等
  (4)通过外国(地区)工商组织发行
  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英商会、日本经团联、美国中国商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等
  (5)通过外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发行
  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日本、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希腊、乌克兰、土耳其、韩国、新加坡等
  (6)向重要的跨国公司赠发
  通用、福特、摩托罗拉、西门子、宝马、奔驰、诺基亚、爱立信等

  二、国内发行
  (1)向中国贸促会各行业分会、地方分会及部分会员单位发行
  中国贸促会(商会)设有18个行业分会,49个地方分会,支会和县级商
  会600多个,总会会员7万多家(不含分会、支会会员)
  (2)中国贸促会对外活动中赠送
  如中国贸促会组团出访和接团来访,中国贸促会每年组织召开的驻华使(领)馆和商务机构新春招待会,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大型招商经贸洽谈会、国际展览会。

  三、中央外宣办在外宣活动中和国内外的一些大型会议中赠送。如“99《财富》全球论坛?上海”年会,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2001年10月于上海)。

  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尼、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秘鲁共二十一个。目前进入我国外资的70%均通过亚太经合组织引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2年03月1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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