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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主任会计师研讨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2]123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2-05-20 生效日期:2002-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按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培训班”,请你会按要求选派4-8名学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加入WTO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
  2.事务所如何从传统的审计业务中开拓咨询业务
  3.事务所如何进行市场开发
  4.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5.新会计准则
  培训班将由财政部会计司、事务所的有关专家、教授授课。培训班结束时将实行考评、测试。

  二、培训对象
  有30名注册会计师以上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2年6月17日-6月20日。6月16日报到,6月21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四、报名事项
  请你会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传真:(010)64566004;联系人:李晓晖,电话:(010)64570088-81819,电子邮件:lixh@mail.nai.edu.cn  。

  中注协联系人:李秀春,电话:(010)68721166-1107

  五、接站安排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有接站:
  1.首都机场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安排接站。
  2.东直门地铁站东南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00至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大道出口处出,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乘“摩的”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附件: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培训班报名表(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2年05月2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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