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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财法[2005]265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5-06-15 | 生效日期:2005-06-15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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