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鄂国税发[2000]2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0-01-20 生效日期:2000-01-20
 

现将国税发[1999]2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有关市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总局的文件要求,抽调人员、组织专班,结合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商业银行成立以来,在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税发(1998)220号《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7)160《城市合作银行税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及省国家税务局鄂国税发(1997)450号等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问题,建议等,写出书面报告,于2000年4月底以前报省国家税务局。

  二、税务部门要督促各商业银行,按时报送《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从2000年起,凡不按时报送报表的单位,停止审批当年各项税前扣除,取消有关税务机关当年汇算清缴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0年01月2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