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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国债专项建设资金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建[2002]2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4-1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国债专项建设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02]2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国债专项建设资金的通知.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0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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