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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证交所市场2002年国债承销团工作会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办库[2002]1009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2-03-28 | 生效日期:2002-03-28 |
证交所市场 2 0 02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交所市场2002年国债承购包销团已经组建,为做好今年证交所市场国债发行工作,财政部拟于近期举行证交所市场2002年国债承销团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l、会议时间:2002年4月4日上午9:3 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北京市德宝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德宝新园22一号楼。总机 010-68318866)。
二、会议内容
1、颁发证交所市场2002年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证书;
2、签署2002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
3、通报证交所市场2002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的组建情况;
4、总结2001年证交所市场记账式国债发行工作,探讨2002年国债改革思路。
三、证交所市场国债承销团成员需提交的材料
1、证交所市场2002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签字授权书(需加盖法人公章,格式见附件),法人代表本人签字需携带公章或准备签字授权书。
承销主协议签字授权书是承销主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销主协议经被授权人签字后即告生效,不再另带回加盖公章。
2、本单位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
1、会议报到时间为4月3日下午,签到处设在酒店大堂。
2、住宿费用由各机构自理,以会议优惠价格标准结算。
3、财政部会务联系电话:010-68552040
附件:证交所市场 2 002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签字授权书(见业务指南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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