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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政办发[2002]2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5-20 生效日期:2002-05-20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政府
2002年5月20日

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不断推进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罚没收入和部分收费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绝大部分预算外资金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从2001年起,省级全面试编了部门预算,并选择了10个部门的预算草案提交省人代会进行审议;部分地区也试编了综合预算,加大了预算编制的改革步伐。但是,目前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收支两条线”规定存在思想顾虑,落实不够深入;乱收费、乱罚款、多头开户、坐收坐支、截留隐瞒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部门预算编制中,上缴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安排仍存在挂钩现象,未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收费和罚没收入没有完全实行收缴分离;在组织实施中,还缺乏一套既保证单位规范执收执罚,又能调动单位组织收入积极性的有效激励机制等。所有这些,造成了部门之间的分配不公,影响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不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财政专户管理,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帐外帐。”“执收执罚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所做出的重大举措,是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基础,是促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职能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上的一次重大革新。因此,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证我省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努力营造“三个环境”,加快建立稳固、平衡、有后劲的甘肃财政的大局来认识“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定,狠抓落实,确保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根据国办发[20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现状,我省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目标是:继续清理整顿乱收费、乱罚款,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推行和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脱钩”和收缴分高管理办法,将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条件的纳入预算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加快部门预算改革步伐,通过部门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收支状况,合理核定支出标准,并按标准足额供给经费,提高对各部门支出管理的透明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推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收支脱钩管理办法
  1.继续认真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缔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将一些不体现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依法征税。同时,要加强收费立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2.从2002年起,将省级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5个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收取的预算外收入(不含所属院校的收费,下同。见附件1)全部上缴省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地(市、州)级要将上述5个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其支出由同级财政按照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并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确保部门行使职能的需要。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进行试点,2003年在省内全面推开。
  3.从2002年起,对省级农牧、教育、科技、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等27个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脱钩管理(见附件2)。其预算外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省财政厅按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年度财政支出,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其他有预算外收入的部门,暂维持现行管理方式。各地(市、州)、县(市、区)也要选择一些部门和单位进行收支脱钩管理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逐步推开。
  (二)加快部门预算的改革步伐
  1.2003年,在继续向省人大重点报送省法院、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计生委10个单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点报送省人代会审议的范围。
  2.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2003年,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按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同时在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预算。所有编制项目预算的单位,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省财政在批复其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
  3.2003年,市、州财政要在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一些单位的部门预算提交同级人大进行审议。有条件的地区还要在县级财政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
  (三)逐步推行收缴分离的征管办法
  1.从2002年起,按照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在省级单位推行和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征管体制。首先在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农牧、教育、科技、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等一些收费项目比较集中、收入额度较大且相对稳定的单位进行试点。取消各执收单位开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帐户,由省财政厅按执收单位分别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专门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同时,取消以往对一些单位实行的预算外收入按一定比例留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管理办法。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行收缴分离的范围。已经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征管体制的地县,要不断扩大范围,继续完善;尚未实行的,要在2002年内逐步推开。
  2.实行收缴分离管理办法的单位,对其预算外资金汇缴专户实行零余额管理。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的收缴清算业务,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委托代理银行办理。代理银行要按日将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内资金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全部划转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代理银行要按照与财政部门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的要求,对收缴的资金按部门进行分帐核算,并及时向执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反馈有关信息。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两条线”改革顺利实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上成立全省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当地“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精心组织,选择一些不同类型的执收执罚部门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管理,确保预算外收入应收尽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或收支脱钩管理,一些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可能产生收与不收、罚与不罚都无关自身利益的思想,因而出现应收不收、应罚不罚,造成行政执法力度弱化,预算外收入下降,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等问题。对此,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执收执罚部门正常行使职能的客观需要,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步使行政经费预算能够基本符合执收执罚单位履行职能的实际支出需要。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应保尽保、应拨尽拨,确保“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和省上的各项规定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转移、截留资金,严禁私设过渡性收入帐户,严禁挪用、坐支、私分或擅自用于职工福利,严禁将执收执罚的行政职能擅自下放给所属事业单位。各级审计部门要将“收支两条线”改革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督促检查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和收支脱钩管理的执行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略)
1.预算外资金纳人预算管理部门及预算外收入项目表
2.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脱钩管理部门及预算外收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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