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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国税流[2002]4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2-05-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36号)转发给你们,列入文件中《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的本市企业,对其按照沪国税流[2000]21号文的规定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中机现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货物,可享受本通知的优惠政策。
附件: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doc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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