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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税函[2002]第369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2-04-2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计核算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财统[2002]2号)(以下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报》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以此为鉴,不断规范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0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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