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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办金[2002]87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2-06-05 生效日期:2016-12-11
 

  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我部已陆续发布了不少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通知,同时还对各资产公司一些具体问题的请示进行书面答复。
  为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以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部拟对这些规定行文件进行清理和完善。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上述文件涉及的内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于2002年6月18日前反馈我部金融司。
  联系人:韩斌  电话:68551265 

财政部
200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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