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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规程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藏国税函[2002]5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2-06-13 | 生效日期:2002-06-13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直属征收局、涉外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规范配置有限财力资源,合理调整税务经费支出结构,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实现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达到依法行政。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2]51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并在今后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规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国税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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