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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财企一[2002]113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6-17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属各授权经营公司、各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增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现将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企[2002]102)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略)

北京市财政局
200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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