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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2]185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2-07-09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2002年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会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进行市场开发
  2.如何与客户沟通
  3.验资业务中的风险与法律责任控制
  4.资产评估中的风险控制
  5.基建审计的风险控制
  6.如何利用分析性复核审计技术
  培训班将由清华大学、地方注协、律师事务所、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师事务所的教授、专家授课。

  二、培训对象
  30名注册会计师以下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每个地方协会选派4至8名学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2年8月1日至8月4日。7月31日报到,8月5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四、报名事项
  请你会于7月26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传真:(010)64566004;联系人:李晓晖,电话:(010)64570088-81819,电子邮件:lixh@mail.nai.edu.cn  。

  中注协联系人:李秀春,电话:(010)68721166-1107

  五、接站安排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有接站:
  1.首都机场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安排接站。
  2.东直门地铁站东南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00至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大道出口处出,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乘“摩的”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附件: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培训班课程安排及报名表  (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2年07月0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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