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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甬政办发[2004]25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12-29 | 生效日期:2004-12-29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发展“双十双百”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结构调整升级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4]115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产业科技创新,提高重点产业综合竞争力
1.加快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设立重点产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1亿元,优先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和装备制造等四个高成长性产业,重点支持模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等优势制造业。集成科技资源对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进行联合攻关,切实解决重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
2.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产业规模竞争力。鼓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且研发费用占年销售额5%以上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和奖励。设立专项创业资金,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加快培育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08年,全市力争拥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其中国家级100家)、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规模企业1000家,各类孵化器拥有科技型创业企业1000家、科技创业人员3万名。加大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力度,力争每年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超过1 200项。到200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24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
3.加强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科技竞争力。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合作,引进、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面向全行业开放式的研发机构,为产业整体发展提供服务。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在市科技园区建立研发机构,推进高素质人才、高水平研发机构的快速集聚和示范。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资助,重点扶持30家骨干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争创6家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积极鼓励各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高新技术产品。
继续扶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完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办法,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4.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对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壁垒问题研究,完善优势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申请发明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重点支持发明专利产品的开发,大幅度提高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产品的比重。从2005年起对获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每件补助6000元,对获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每件补助3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到2008年,全市年专利授权量达600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比2004年翻一番。
二、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5.扶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基础研究能力。积极推进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集成、开放,吸纳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参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课题研究和产品开发,争创省部共建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研究项目,对其承担国家973、863等项目的研发经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将根据国家下拨的资金额度进行一定比例配套,市,县(市)、区两级各负担50%。积极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优化科研资源布局,形成知识与技术创新中心。到200 8年,全市建成省部共建实验室4家、各类科技基础条件平台5个。
6.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高面向市场的科研开发能力。积极探索科研院所改革的新路子、新方法,鼓励科研院所与重点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形成产学研结合的技工贸集团,加快完成市属科研院所改制工作。鼓励广大科技人员进入企业、进入市场竞争第一线,提高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和市场的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大院大所的引进与创建工作,使科研院所真正成为宁波各大优势、支柱产业的重要科研支撑力量,为打造宁波先进制造业基地服务。
7.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提高科技创业承载力。继续加快市科技园区开发建设,全力支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引导各类科技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引智的力度,拓展服务功能,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共建特色、专业的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促进政府、高校、企业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为吸引科技人员创业提供良好载体。
三、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8.加强科技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科技信息资源辐射力。整合全市科技信息资源,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数据资源集成,拓展信息资源辐射力。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为高素质人才的信息查询提供便利通道。在高教园区南区和北区分别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鼓励高校集中使用和对外开放。同时,进一步推进质检、商检等分析测试平台向社会开放。到2007年,建成全省和长三角及沿海发达地区联合共建共享的网络资源。
9.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建设,提高科研成果交易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市级网上技术市场企业技术难题数据库和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供给数据库,完善网上技术市场节点分布,进一步方便中小企业和广大创新创业者信息查询。推进网上技术市场专业化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建设一批风险投资机构,重点鼓励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业等四个领域发展开放式、民营化、专门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对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提高科研成果的交易和转化能力。
10.加快科技创新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为重点产业服务能力。在产业(块状经济)集聚地、经济开发区,围绕诸如塑机、家电、模具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创建一批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对服务面广、服务质量好、辐射能力强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由政府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继续建设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的科技咨询,评估、技术中介、信息服务等各类科技公共服务机构。到2008年,全市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5家、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0家,科技中介服务人员2000名。
11.大力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提高人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所需各类专业人才,市,县(市)、区两级人事部门应优先调入。经济、科技、教育、人事等部门要在全市建立一支总工程师队伍和熟练的技工队伍,提高人才的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和百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和联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支持职业技术院校“牵手百家企业”活动,实行培训就业挂钩的订单培养模式。
四、加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机制
12.强化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科技发展列入各级干部任期内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科技、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
13.健全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吸收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稳步增加全社会的科技投入,改善投资方向,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
14.完善科技综合评价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出成果。加强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根据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科技项目实行“全面考核、择优扶持”,促进“出效益、出成果、出人才”,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社会科技进步的主要动力。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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