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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部机关经费开支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建办财[2002]4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6-24 生效日期:2002-06-24
 

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开支,现就机关经费开支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经费开支
  办公厅根据财政部核定的行政经费预费额度和支出标准,编制支出计划并报分管部领导审批。机关财务处根据批准的支出计划办理审核报销。
  2002年行政经费支出计划对有关项目继续实行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具体分配标准和要求见附表。

  二、关于专项经费和行业经费的报销审批权限
  办公厅根据综合财务司经部领导审定后按明细项目下拨的专项经费和行业经费,办理日常的核算报销。专项经费、行业经费报销的审批权限是:三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各司局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审核报销;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的支出先经司局分管领导签字并由办公厅分管财务领导核准后,财务处审核报销。

  三、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建立、健全支出审批、报销制度。机关各司局要明确一位司局领导负责经费审批,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机关财务处只受理各司局财务分管领导审签后的报销事宜。

  四、加强支票、现金管理
  严格执行支票和现金管理规定。凡借支票都要填写支票借款单,注明事由、金额、收款单位,由司局领导签字。凡在机关财务处借款、报销超过3000元的现金业务,应提前一天通知机关财务处,以便预先准备资金。

  五、严格市内出租车票的报销
  在车队不能按时提供用车时可乘坐出租车。今年按500元/年人下达各司局包干使用。请各司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六、加强会议费支出的管理
  使用行政经费开支的会议,办公厅依据部常务会审批的会议计划和各司局报送的会议预算明细,提出分配方案,报分管部领导批准后,机关财务处按批准的会议规模和会议开支预算安排会议经费。未列入会议计划的小型座谈会、研讨会的支出,会前应提出开支预算,经办公厅分管财务领导核准后,财务处办理报销事宜。
  使用专项经费召开的会议,由各司局编制会议预算,报分管部领导批准后,机关财务处根据各司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办理报销事宜。

  七、节俭、节省开支
  办一切事情都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会议要压缩时间、精简人员,不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花钱不得大手大脚,讲排场、铺张浪费。
  购置办公设备以满足使用需要为主。不得随意丢弃尚能使用的办公用品。
  尽力节约办公设备耗材、文具、纸张,纸张能够两面使用的尽量两面使用。
  计算机上网要结合工作需要,节省支出。

附件:2002年行政经费(部分)包干分配表(略)

建设部
200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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