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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吉林大学软件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吉省价收函字[2002]2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7-03 生效日期:2002-07-03
 

吉林大学:
  你校《关于软件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665号)规定,经研究,核定你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一、软件工程本科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350元;软件工程第二学士学位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255元;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总学分不超过4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800元。

  二、收费其他管理事宜仍按规定执行。
  此复。

吉林省其他机构
2002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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