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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冀劳社[2002]5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6-25 | 生效日期:2002-06-25 |
驻冀原行业统筹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河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劳社部函(2002)72号),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驻冀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驻冀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度费率调整表(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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