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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京财会[2002]138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7-1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将举办200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2003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知识:3月22日下午2:00-4:00
会计实务:3月23日上午9:00-11:30
初级会计电算化:3月29日-3月30日
二.应试对象
1.凡高中以上学历、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2.2000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本市大中专会计类毕业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应试人员可通过自学参加考试,不强制要求参加考前培训。
三.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02年9月16日至9月29日。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点附后)
3.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需本人确定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字[2000]442号),报名参加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每人应交:每科考务费20元(初级电算化45 元),报名信息卡及手册费10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五.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有计算机排序确定。
六.关于“成绩合格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四门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结束3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报名,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后公布成绩,拨打声讯台查询。市财政局不做考后试卷查阅工作。
七.考试用书
2003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北京市财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发行网址:http:/www.FEBOOKS.com,cn)。
特别提示:考生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自行选择培训点。
报名及查询成绩声讯咨询:16898500
网址:http://www.kuaiji.com.cn
http://www.beijingnews.com..cn
附件:200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略)
北京市财政局
200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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