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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计算机类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事宜的通告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国税告[2005]8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5-06-0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计算机类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事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5]8号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计算机类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计算机类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ZGS-2005-JSJLWB-01
二、使用单位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如为联合投标,则投标各方至少一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国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在深圳市有分公司或注册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维护人员。
(二)本项目要求投标方具有良好的IBM、联想、长城、HP、DELL等产品维护服务经验。
(三)在2003年至2005年内至少有过2次与本次维保服务项目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公司最近3年内有良好的经营状况。
(四)两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四、领取标书须提交的资质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投标方介绍信(原件)。
(三)投标方简介(项目合同、项目服务报告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成功案例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承接大型单位的计算机类设备包括微机、笔记本电脑、PC服务器和常用外设等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维护设备数量应在500台以上(含);
2.客户联系电话。
(四)投标公司主要技术人员证书情况和项目实施经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购买标书的有关事宜
(一)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二)购买标书时间:2005年 6月10日上午9:30- 11:30,下午2:30-5:30。
(三)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16楼 1601 室。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83878263
传 真: 83878014
六、答疑时间和地点
(一)答疑时间:2005年 6 月15日下午15:00-17:00。
(二)答疑地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五楼会议室。
七、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地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二)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 7月5日上午9:20。
(三)开标时间:2005年7月 5 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所有投标方都必须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经评委会评定公布中标结果。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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