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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资产评估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2]193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2-07-14 生效日期:2016-12-11
 

  根据2002年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会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资产评估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价值的创造与评估
  2.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3.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问题
  4.评估风险及案例分析
  培训班将由普华永道公司、厦门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南财经大学有关专家、教授授课。

  二、培训对象
  评估机构所长(经理)、副所长(副经理)、合伙人、部门经理及项目经理。每个地方协会选派4至8名学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2年8月21日至8月24日。8月20日报到,8月25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四、报名事项
  请你会于8月16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传真:(010)64566004;联系人:李晓晖,电话:(010)64570088-81819,电子邮件:lixh@mail.nai.edu.cn  。

  中注协联系人:李秀春,电话:(010)68721166-1107

  五、接站安排
  报到日在两处设有接站:
  1.首都机场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安排接站。
  2.东直门地铁站东南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00至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大道出口处出,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乘出租汽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附件:资产评估业务培训班报名表(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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