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新政办发[2002]1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8-12 | 生效日期:2002-08-12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治区1999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相继出台,政府采购管理行为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治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步伐,制定相关的规定和管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重视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是当前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支出行为的重要举措。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支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范围,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切实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规章是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自1999年我区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及县(市)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与之相辅的规定。目前,自治区正着手研究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罚”等内容的制度和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各地要在参照财政部和自治区下发的一系列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的操作规程。同时,要狠抓各项制度、办法的落实工作,逐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积极开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确定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资金安排和统计分析。自治区本级已从2002年开始,开展了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财力状况,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各地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财政直接拨付的具体办法。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同时,要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应不断采取措施拓宽政府采购的范围,逐步提高政府采购占GDP的比重。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不断修订政府采购商品目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对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在人民群众中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必须纳入采购范围;要将大型商品、跨部门通用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逐步纳入采购范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各县(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努力扩大地、县(市)级采购规模,力争在年内把政府采购扩大到地、县(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地区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采购工作,支持财政支出的改革,确保用于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四、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构,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机构是推行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建没,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要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管理的体制,建立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和支付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制度,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竞争原则,实现节约财政资金和从源头遏制腐败的目的。要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人员整体素质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对本级政府采购干部队伍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经常开展勤政、廉政和法纪教育,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公开招标意识和规范操作的职业道德。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和国内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和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各地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服务体系,做好在本地区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中介机构的认定工作,严格把好资格认定关,同时大力支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要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切实选择遵纪守法、有竞争力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定机制,提高供应商整体供应、服务水平。要建立专家资源库,加强参加政府采购评委专家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水平。
六、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政策指导
各地要依据本地实际,逐步建立对政府采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的运作机制,加强机构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约束,要主动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科学高效运作。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使政府采购活动接受社会各阶层的有效监督。要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制度,发挥当事各方的监督作用;要实现“招标人、投标人与使用人”相分离,“采购、付款与验收”相分离,形成各方既相联系、又相制约的制衡机制。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对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和做法,予以纠正指导,令其规范。要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合同纠纷仲裁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也要发挥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组织检查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有意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公正、公开运行。
七、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建设
政府采购要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的新方法、新途径。要继续发挥新疆政府采购网站的作用,实现全区政府采购联网,扩大政府采购信息覆盖面,是建立政府采购大市场的重要措施。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新疆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对中介机构、供应商、专家库等有关内容的资源共享。要努力探索网上政府采购形式,开发网上政府采购平台,条件成熟时可选择比较规范、容易操作的项目进行网上采购试点。
八、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不但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财政分配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政府要切实重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宣传,使政府采购制度广为人知。各地要做好即将公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准备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标题、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公布政府采购的操作规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共同推动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