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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地税企[2000]6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0-02-12 | 生效日期:2000-02-12 |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会[1999]15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税局
2000年02月12日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会[1999]1581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开发区分局、各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会字[1999]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9]3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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