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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关于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琼计价管[2002]83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8-15 | 生效日期:2002-08-01 |
省考试局:
报来《关于请求继续实行琼计价管[2001]472号文的函》(琼考[2002]28号)收悉。根据你局一年来试行琼计价管[[2001]472号文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每人每级120元。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1--2级每人120元;3级每人150元;4级每人160元;5级每人380元。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费:每人70元。
4、研究生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人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5元。
5、高中会考实验操作考试费(物理、化学、生物):每人每科5元。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三、上述各项收费纳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报名和考务管理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收取考试费的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02年8月1日起执行。
海南省其他机构
200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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