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2002]1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02-08-2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成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以来,陆续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来函咨询问题。近日,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就有关问题以书面方式予以了答复。对一些具备普遍意义的复函,我会将通过“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专栏予以公布,供注册会计师参考。
复函: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2年08月20日
|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