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确定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石商[2006]13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7-24 生效日期:2006-07-24
 

各县(市)、矿区商务局、各试点企业:

  省商务厅近日向各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06]29号),重新核定我市今年农家店建设计划为1305家(含平山、辛集两个扩权县)。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将各试点单位的任务重新确定。现下发给你们,望各县市、矿区商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农家店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本通知精神确保农家店建设任务的完成。

  附件: 1、石家庄市2006年度各县市矿区及试点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任务表

  2、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06]29号)(略)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06年7月2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