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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再就业补贴政策四个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武隆府发[2006]3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7-2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再就业补贴政策的请示》(武隆财政[2006]197号)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再就业补贴政策的《武隆县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武隆县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武隆县岗位补贴实施办法》、《武隆县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四个办法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武隆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县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再就业补贴政策的四个办法的通知》(武隆府[2004]119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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