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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川府发[2002]1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9-2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精神,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具体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2年9月2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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