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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川府发[2002]1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9-2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精神,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具体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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