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停止征收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财外字[2000]3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2-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财政局:
由于我市市场物价已基本放开,财政用于居民副食品、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补贴性支出数额不大,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征收问题的通知》(财外字[2000]4号)文件指示,我市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
请各区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
2000年2月15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