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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下达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职管办字[2000]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3-16 | 生效日期:2000-03-16 |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对我市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下达办法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仍按《关于实行评聘分开后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通知》(深职改字〔1995〕01号)中规定的结构比例确定,但不再按编制数内实际在岗人数下达,改为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内专业技术人员数,对照结构比例计算出高、中、初职数后一次性下达。今后如有机构升格、增编等情况,可另行申报职数增核手续。职数一次性下达后,各单位要按照“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原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注意控制使用聘任职数。
请有关单位凭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关文件,到我办办理职数下达手续。
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
200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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