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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京地税企[2000]16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0-04-0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根据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财会字[1998]7号)已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京财会[200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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